法律
数据处理协议
依据 KVKK、GDPR、英国、瑞士及美国法律,就 Planfly 作为数据处理者处理商家客户数据、分包数据处理者及国际传输规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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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以土耳其文及英文订立。账户国家为土耳其的商家,以土耳其文版本为准;其他商家以英文版本为准(第20节)。本中文版本为方便阅读而提供的译文,英文及土耳其文版本依上述规则具有优先效力。
当事方及范围
本数据处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提供 Planfly 服务的 Mobiza Teknoloji(“Planfly”)与在 Planfly 开设商家账户并接受使用条款的商家(以下简称“商家”)订立。本协议是使用条款不可分割的附件,商家接受使用条款时即生效,无须另行签署。
本协议适用于 Planfly 代表商家处理的个人数据。Planfly 作为控制者为自身目的处理的数据(商家账户、订阅及发票、支持和安全记录),受隐私政策及 KVKK 隐私告知书规范,不受本协议规范。
使用条款第11节与本协议共同适用。个人数据保护事项以本协议为准;标准合同条款适用时,以标准合同条款为准。
1. 定义
- **数据保护法律:**适用于商家个人数据处理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律,特别是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KVKK”)、第(EU) 2016/679号条例(《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UK GDPR)及英国《2018年数据保护法》、瑞士《联邦数据保护法》(“FADP”)、《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及美国其他州的隐私法律。
- **商家个人数据:**通过商家预约页面、组件、控制面板或移动应用收集,或由商家输入 Planfly,且由 Planfly 代表商家处理的个人数据。
- **分包数据处理者:**由 Planfly 聘用以处理商家个人数据的第三方。
- **个人数据泄露:**导致商家个人数据意外或非法毁损、丢失、变更、未经授权披露或访问的安全事件。
- **标准合同条款:**2021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实施决定 (EU) 2021/914 附件中的标准合同条款。
- **英国附录:**英国信息专员办公室(ICO)依据《2018年数据保护法》第119A条发布的标准合同条款《国际数据传输附录》(B1.0版本)。
本协议未定义的“控制者”“处理者”“数据主体”“处理”及“服务提供者”等术语,具有数据保护法律赋予的含义。
2. 双方角色
对于商家个人数据,商家是控制者,Planfly 是处理者。如商家自身代表其他控制者作为处理者,Planfly 为商家的分包数据处理者,商家保证其向 Planfly 发出的指示符合其自身控制者的指示。就 CCPA 而言,Planfly 是商家的“服务提供者”;就美国其他州法律而言,是商家的“处理者”。
处理的标的、期限、性质和目的、个人数据类型及数据主体类别载于附件1。
3. 商家的指示
Planfly 仅按商家有记录的指示处理商家个人数据。使用条款、本协议、商家在控制面板进行的设置,以及通过控制面板、移动应用或支持渠道发出的指示,构成商家有记录的指示。若 Planfly 所受法律要求进行其他处理,Planfly 在处理前告知商家该法律要求,除非该法律禁止告知。
如 Planfly 认为指示违反数据保护法律,应立即告知商家,并可暂停相关处理,直至指示得到更正。
4. 商家义务
商家确认并保证:
- 其依据数据保护法律具有处理商家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并已告知数据主体;如使用 Planfly 提供的隐私告知模板,已检查其符合自身活动,
- 在需要同意时,已依法取得同意,
- 按数据最小化原则设计初次信息问题,不要求预约所不必需的特殊类别个人数据(包括健康数据),
- 除非必要,不在服务名称、付款说明或通知文本中使用可能透露个人健康状况的措辞,
- 负责回应数据主体请求,
- 仅向获授权人员提供控制面板访问权限,并维护自身账户安全,
- 仅向 Planfly 发出合法指示。
5. 保密
Planfly 将可访问商家个人数据的员工及承包商的访问权限限制在履职所需范围,并确保其受合同或法定保密义务约束。
6. 安全
依据 KVKK 第12条及 GDPR 第32条,Planfly 实施适合处理性质及风险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措施载于附件2。Planfly 可随技术发展更新措施,但不得降低保护水平。依据 KVKK 第12条第二款,双方共同负责采取安全措施;商家负责自身账户及设备的安全,以及控制面板中的设置。
7. 分包数据处理者
商家给予 Planfly 使用附件3所列分包数据处理者的一般书面授权。在聘用新的或替换现有分包数据处理者至少30日前,Planfly 更新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控制面板通知商家。在此期间,商家可基于合理的数据保护理由提出异议;如双方不能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异议,商家可终止受变更影响的订阅。
Planfly 通过书面合同向每位分包数据处理者施加至少达到本协议保护水平的义务,并在数据保护法律规定范围内,向商家就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商家连接自身账户使用的服务(例如 Google Calendar 和 Google Meet、商家自有支付机构账户),以及依据自身法律作为控制者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不是 Planfly 的分包数据处理者;数据按商家指示传输至这些服务商。
8. 国际传输
8.1. 土耳其商家
如商家位于土耳其,向境外分包数据处理者传输商家个人数据,依据 KVKK 第9条及《个人数据境外传输程序和原则条例》,首先以充分性决定为基础,无充分性决定时,以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合同等适当保障措施为基础。此类传输需要时,商家授权 Planfly 亦代表其订立标准合同。
8.2. 欧洲经济区商家
如商家向 Planfly 传输商家个人数据受 GDPR 规范,双方适用标准合同条款模块二(控制者至处理者);如商家为处理者,则适用模块三(处理者至处理者),这些模块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商家为数据出口方,Planfly 为数据进口方。适用以下选择:
- 适用第7条(加入条款),
- 第9(a)条适用选项2(一般书面授权);事先通知期为本协议第7节的30日,
- 第11(a)条可选措辞不适用,
- 就第13条,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为数据出口方设立所在成员国的监管机构;如数据出口方未设立于欧盟,则为其依据 GDPR 第27条委任的代表所在成员国的监管机构,或如无须委任代表,则为数据主体所在某一成员国的监管机构,
- 第17条适用选项2:标准合同条款受数据出口方设立所在成员国法律管辖;如该法律不允许第三方受益人权利,则受爱尔兰法律管辖,
- 就第18(b)条,争议由数据出口方设立所在成员国法院解决;如数据出口方未设立于欧盟,则由爱尔兰法院解决,
- 标准合同条款附件I为本协议附件1,附件II为附件2,附件III为附件3。
8.3. 英国商家
如传输受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UK GDPR)规范,第8.2节标准合同条款连同英国附录适用。英国附录表1的当事方信息载于附件1,表2的模块和选择载于第8.2节,表3的附录信息载于附件1至3;就表4,进口方及出口方均可依其第19节终止英国附录。如英国附录与标准合同条款冲突,以英国附录为准。
8.4. 瑞士商家
如传输受 FADP 规范,第8.2节标准合同条款适用以下调整:在传输受 FADP 规范的范围内,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为联邦数据保护和信息专员(FDPIC);“成员国”不得被解释为阻止瑞士数据主体在惯常居所提出请求;对 GDPR 的引用应理解为对 FADP 对应条款的引用。
8.5. 其他国家及后续传输
对于其他国家商家,Planfly 合理配合落实商家所在国家法律要求的境外传输保障措施。Planfly 向分包数据处理者的后续传输,以充分性决定(美国分包数据处理者适用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及其英国和瑞士扩展)或标准合同条款及其英国和瑞士调整为依据。
9. 数据主体请求
为使商家能够回应数据主体请求,Planfly 在控制面板提供查看、导出、更正及删除客户记录等工具,并在必要时给予合理额外协助。Planfly 将直接收到的有关商家个人数据的请求及时转交商家,除指引数据主体联系商家外,不在无商家指示的情况下回复请求。
10. 个人数据泄露
Planfly 如得知个人数据泄露,应及时告知商家,并在可行时于48小时内告知。通知在当时已知范围内说明泄露性质、相关数据主体和记录的类别及概数、可能后果、已采取或拟采取措施及 Planfly 联系方式;信息获得后予以补充。Planfly 提供合理协助,使商家履行向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及数据主体通知的义务。通知泄露不表示 Planfly 承认过错。
11. 影响评估及事先咨询
考虑处理性质及可获得的信息,Planfly 提供合理信息和协助,使商家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并在必要时咨询监管机构。
12. 删除与返还
商家可在订阅期间及关闭账户前从控制面板导出客户记录。商家账户删除后,Planfly 在30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商家个人数据。备份副本在备份周期完成时删除,最迟不超过35日,在此之前仅为灾难恢复目的加密保存。适用于 Planfly 的法律要求更长保存期的记录(例如支付模块交易及接受记录),仅为该目的及所需期间保存。
13. 信息与审计
Planfly 向商家提供证明遵守本协议所需的信息(本协议、附件2措施、附件3清单及对商家合理问题的回答)。如这些信息不能消除合理疑虑,或有管辖权机关要求,商家可自费委托受保密义务约束的独立审计人进行审计,每年最多一次,在营业时间内进行,并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审计不包括访问其他客户数据或可能危及 Planfly 安全的信息。标准合同条款第8.9条权利不受影响。
14. 公共机关请求
如 Planfly 收到公共机关或法院请求访问商家个人数据,应及时通知商家,除非法律禁止;评估请求合法性,通过适用法律下可用方式质疑其认为不合法的请求,并仅披露法律要求的最少数据。
15. 美国州法律的补充条款
如商家个人数据受 CCPA 或美国其他州隐私法律规范,Planfly 作为服务提供者及处理者:
- 不出售商家个人数据,不为跨情境行为广告共享该数据,
- 仅为附件1规定的商业目的并在与商家的直接商业关系内保留、使用及披露商家个人数据,
- 除法律允许外,不将商家个人数据与从其他人接收或在自身互动中收集的个人数据合并,
- 遵守这些法律并提供其要求的保护水平,如确定无法继续履行这些义务则告知商家,
- 允许商家采取合理适当措施,确保数据依本协议使用,并停止及补救未经授权使用,
- 配合商家回应消费者请求,
- 向其分包数据处理者施加相同义务。
就华盛顿州《我的健康我的数据法》及类似消费者健康数据法律,Planfly 仅按商家指示并在本协议范围内处理消费者健康数据;这些法律下的隐私政策和同意义务由商家承担。
16. HIPAA
Planfly 不签署美国《1996年健康保险可携性与责任法》(HIPAA)下的业务伙伴协议,服务亦非为 HIPAA 规定的义务设计。HIPAA 意义上的“受规管实体”或“业务伙伴”商家同意,不使用 Planfly 创建、接收、维护或传输受保护健康信息(PHI)。
17. 责任
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受使用条款的责任条款约束。本条不限制数据主体依据标准合同条款及数据保护法律享有的权利。
18. 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在使用条款有效期间持续有效。使用条款终止后,只要 Planfly 仍处理或存储商家个人数据,相关条款继续适用。
19. 变更
Planfly 可因法律变化、有管辖权机关决定或服务变更更新本协议;对商家不利的重大变更至少在生效前30日通知。标准合同条款及英国附录的官方修订或替代版本自其生效日起适用。
20. 语言及准据法
本协议以土耳其文及英文订立。账户国家为土耳其的商家,以土耳其文版本为准;所有其他商家,以英文版本为准。标准合同条款及英国附录受其自身条款规定的法律管辖;本协议其他条款适用使用条款的准据法及管辖条款。
附件1:处理详情
A. 当事方
- **数据出口方 / 控制者:**商家;其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记录于商家账户。活动:按预约提供服务。角色:控制者(商家代表其他控制者行事时为处理者)。
- 数据进口方 / 处理者: Mobiza Teknoloji,Ovaakça Santral Mah. Ovaakça Fatih Sultan Mehmet Cad. No: 86/2, 16335 Osmangazi, Bursa, Türkiye;联系:legal@planfly.com.tr。活动:Planfly 在线预约软件服务。角色:处理者。
- 商家以电子方式接受使用条款之日,为双方接受本协议及标准合同条款之日。
B. 处理及传输说明
- **数据主体类别:**商家客户及预约者(客户、患者、会员、学生等)及其法定代理人;商家工作人员及团队成员;留下评价的人士。
- **个人数据类别:**身份及联系方式(名字、姓氏、电话、电子邮件);预约详情(服务、工作人员、日期、时间、状态、取消和未到场记录、预约备注);商家添加的出生日期、标签、私人备注和预约历史;根据预约历史计算且仅向商家显示的到场可能性指标;初次信息表单回答;通知及送达记录;评价;隐私告知、同意及商业消息同意记录(日期、IP 地址、浏览器信息、文本版本);使用支付模块时的有限付款数据(金额、日期、交易编号、银行卡类型和经遮蔽的末四位;不处理卡号和安全码);在线预约会议链接;工作人员详情(姓名、职称、照片、工作时间、用户账户);安全日志及无 cookie 访问统计。
- **特殊类别数据:**视商家选择,初次信息回答、预约备注及客户备注可能含健康数据。额外保障:客户卡片私人备注在数据库中加密、基于角色的访问、在提醒中隐藏服务名称的保密消息选项、将自愿明确同意连同日期、IP 地址及文本版本记录,以及附件2措施。
- **传输频率:**持续。
- **处理性质:**托管、存储、组织、显示、传输(电子邮件、短信、推送通知)、计算(可预约时间、统计)、导出及删除。
- **处理目的:**为商家提供在线预约、日历、客户记录、通知、评价、统计及在使用时的在线支付服务;以及这些服务的安全、支持和维护。
- **保存期限:**依商家在控制面板进行的删除及设置;最迟不超过本协议第12节规定期限。
- **向分包数据处理者传输:**标的、性质及期限见附件3。
C. 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
欧洲经济区商家为第8.2节确定的机构;英国为信息专员办公室(ICO);瑞士为联邦数据保护和信息专员(FDPIC);土耳其商家为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
附件2:技术与组织措施
- **传输安全:**所有连接使用 TLS(HTTPS)加密传输及 HTTP 严格传输安全。
- **访问控制:**按商家隔离数据;基于角色的授权(所有者、经理、工作人员);可选双因素认证;密码仅以哈希形式存储;会话 cookie 使用 HttpOnly、Secure 和 SameSite 属性,并实施 CSRF 防护。
- **加密:**数据库中客户卡片私人备注、支付机构银行卡及账户密钥、支付账户详情及第三方访问令牌加密;数据库备份加密。
- **应用安全:**速率限制、机器人陷阱及滥用检测;内容安全策略(CSP)及安全标头;输入验证。
- **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库及缓存服务不向互联网暴露;网络层抵御拒绝服务攻击及恶意流量。
- **日志及监控:**保存并审查安全、访问及交易日志。
- **连续性:**每日加密备份及恢复程序。
- **数据最小化:**Planfly 不处理卡号及安全码(付款页面由支付机构托管);预约页面统计不使用 cookie、不保存 IP 地址,并尊重 Do Not Track 及 Global Privacy Control 信号;提醒提供保密消息选项。
- **人员:**最小权限、保密义务及角色变更时移除访问权限。
- **分包数据处理者管理:**合同规定数据保护及安全义务,并评估安全配置。
- **事件管理:**检测并记录个人数据泄露,依据本协议第10节通知。
附件3:分包数据处理者
Planfly 使用以下分包数据处理者处理商家个人数据(最后更新:十月 10, 2026)。
| 次级数据处理者 | 服务与处理的数据 | 处理地点 |
|---|---|---|
| 为 Planfly 服务器提供托管服务的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 | Sunucu, veritabanı ve uygulama barındırma (tüm İşletme Kişisel Verileri) | 服务提供商的数据中心 |
| Cloudflare, Inc. (101 Townsend St., San Francisco, CA 94107, 美国) | İçerik dağıtım ağı, DNS ve ağ güvenliği; R2 dosya depolama (logo, kapak ve personel fotoğrafları, yüklenen dosyalar) | ABD ve Cloudflare küresel ağı |
| Google LLC (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美国) | Şifrelenmiş veritabanı yedekleri (Google Drive); mobil uygulama anlık bildirimleri (Firebase Cloud Messaging, bildirimdeki randevu bilgileri) | 美国 |
| Netgsm İletişim ve Bilgi Teknolojileri A.Ş. (土耳其) | SMS gönderimi (telefon numarası ve mesaj metni) | 土耳其 |
| 电子邮件发送服务提供商 | E-posta gönderimi (e-posta adresi ve ileti içeriği) | 服务提供商的数据中心 |
| OpenAI, L.L.C. (美国) | Destek sohbet asistanı (yalnızca İşletme kullanıcılarının görüşmeye kendilerinin yazdığı bilgiler) | 美国 |
以下服务商不是 Planfly 的分包数据处理者;数据按商家指示传输至其,并由其自行负责处理:
- 如商家连接自身 Google 账户,Google Calendar 和 Google Meet(Google LLC),
- 在支付模块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iyzico Ödeme Hizmetleri A.Ş. 及商家连接自身账户的支付机构),
- 商家在预约页面链接的第三方服务。
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信息
Planfly 是由 Mobiza Teknoloji 开发和运营的产品。
- 称谓
- Mobiza Teknoloji
- 地址
- Ovaakça Santral Mah. Ovaakça Fatih Sultan Mehmet Cad. No: 86/2, 16335 Osmangazi, Bursa, Türkiye
- 税务局
- Uludağ 税务局
- 税号
- 1280527561
- DUNS 编号
- 751143161
- 企业网站
- mobiza.com.tr